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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08-05 02:33:25 | 作者: 包装盒
木箱是以木质资料为主制成的有必定刚性的包装容器,一般为长方体。木箱是产品运送包装的首要容器之一,可分为:一般木箱,结构木箱,滑木箱,胶合板箱,花格箱等几种。木包装箱是我国出口商品运用非常遍及的一种包装,在轻工,机械等包装范畴起着无法代替的重要作用。
木箱的出产的根本工艺根本上可分为五个过程:由原木或板材下料——断截成所用长度——配料拼板——钉箱板——拼装成箱。
关于出口包装用木箱要求到达SN/T0273—93《出口商品运送包装木箱查验规程》的规则。在选材上首要受力构件应为落叶松、马尾松、紫云松、白松、榆木材以及机械性能类似的其他树种,首要受力构件的含水率不大于25%,箱板和箱档等部位木材含水率不大于20%。
(1)对原料要求:首要受力构件与箱板在1000mm内死节与活节不允许超出5个,不允许有迂腐、贯穿裂纹、夹皮、虫眼、霉变、钝棱等缺点。
(2)工艺方面:箱板接缝应紧密,箱板组合应平坦无错位,布钉应合理,加固带不可以少于2道,印刷应明晰,笔迹清楚,正确印刷商检代码。
(1)笔直冲击下跌实验:实验环境要求试样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5)%条件下预处理24h,并在此条件下做实验或在预处理后5min之内完结实验。
(2)下跌高度及次数按GB4857.5-92规则,面、棱、角下跌高度按GB5398-85的规则进行实验。
(3)堆码实验按GB4857.3-92规则进行,堆码高度3.5m,堆码时刻24h,劣变系数2,堆码质量应按下式核算:
在木包装箱出口时应留意,有些国家对木制品的进口在卫生,检疫方面有特别的条件,所以对这些国家出口的木包装箱必须经熏蒸,热处理等检疫处理后才干出口。
木箱是以木质资料为主制成的有必定刚性的包装容器,一般为长方体。木箱是产品运送包装的首要容器之一,可分为:一般木箱,结构木箱,滑木箱,胶合板箱,花格箱等几种。木包装箱是我国出口商品运用非常遍及的一种包装,在轻工,机械等包装范畴起着无法代替的重要作用。
木箱的出产的根本工艺根本上可分为五个过程:由原木或板材下料——断截成所用长度——配料拼板——钉箱板——拼装成箱。
关于出口包装用木箱要求到达SN/T0273—93《出口商品运送包装木箱查验规程》的规则。在选材上首要受力构件应为落叶松、马尾松、紫云松、白松、榆木材以及机械性能类似的其他树种,首要受力构件的含水率不大于25%,箱板和箱档等部位木材含水率不大于20%。
(1)对原料要求:首要受力构件与箱板在1000mm内死节与活节不允许超出5个,不允许有迂腐、贯穿裂纹、夹皮、虫眼、霉变、钝棱等缺点。
(2)工艺方面:箱板接缝应紧密,箱板组合应平坦无错位,布钉应合理,加固带不可以少于2道,印刷应明晰,笔迹清楚,正确印刷商检代码。
(1)笔直冲击下跌实验:实验环境要求试样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5)%条件下预处理24h,并在此条件下做实验或在预处理后5min之内完结实验。
(2)下跌高度及次数按GB4857.5-92规则,面、棱、角下跌高度按GB5398-85的规则进行实验。
(3)堆码实验按GB4857.3-92规则进行,堆码高度3.5m,堆码时刻24h,劣变系数2,堆码质量应按下式核算:
在木包装箱出口时应留意,有些国家对木制品的进口在卫生,检疫方面有特别的条件,所以对这些国家出口的木包装箱必须经熏蒸,热处理等检疫处理后才干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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