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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标包,采购清单内容如下,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备注:(1)纸张尺寸主要为:745mm*540mm;根据招标人产品实际的需求也可能会产生其他尺寸。
(2)“预计采购量”为预计年度采购总量,仅作为招标阶段投标人组织投标报价的参考因素,具体采购量以采购人实际订单数量为准,据实结算。投标人需对标包内的所有品类规格完全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3招标结果有效期及服务期限:本项目招标结果有效期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2日止,因招标人生产业务调整、技术工艺提升、材料升级改造或投标人供货保障过程中遇市场风险波动带来的价格及原辅材料的品质等因素所带来的变化,招标人有权终止原招标结果,选择重新招标。
1.4采购结果应用场景范围:武汉虹之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武汉红金龙印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需与武汉虹之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武汉红金龙印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1.8中标价格确定原则:以标包内中标人单项 (规格) 报价的算术平均价作为中标单价,投标人自提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则视为理解和同意中标价格确定原则,并放弃提出异议及索赔的权利。如中标后不接受中标价格或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货物与服务的,视同无故违约。
1.9业务量分配原则:在满足技术标准、质量、交期的前提下,根据招标人年度实际发生业务量进行分配。本项目按照中标排名预分配比例为60%:40%,业务量预分配比例仅作为中标人首年度业务量分配的指导原则。如中标供应商因自身或其他不可控因素不能有效满足采购人需求,主动放弃标包内某一类或某几类材料供应时,或因违反合同约定而导致合同终止,招标人有权选择做补充招标或重新招标。
次年度起根据各供应商管理与评价结论,在首年招标预分配比例基础上可向年度考核优秀的供应商进行一定业务量的倾斜(优秀供应商可调整分配比例一般不高于该标包年度预计业务量的5%,剩下的份额由其它供应商按其招标文件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对中标供应商考核方式将按招标人《物资类供应商绩效考评办法》来管理与约束。
1.10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
2.1.2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禁止期内。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别的企业,均不得参加公司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依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4.1获取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标书获取窗口(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层),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线上获取: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登陆“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官网,进入“电子服务系统”,按照“操作指引”完成获取。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8号开评标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现场开标(注:如因疫情形势变化,将采取网上视频开标,届时会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视频会议地址及开标方式)。
6.3开标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8号开评标室。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